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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高法[2001]279号《关于出具检索报告是否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条件的请示》第2种意见是什么?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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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由被告出具检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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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25.34.43.93
留言时间:
2008-5-23 23: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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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京高法[2001]279号请示的全文我未见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出具检索报告是否为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的请示的答复》中的表述,请示中的第二种意见应当是指检索报告并非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如需了解准确内容,慎重起见,建议你联系北京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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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杨介寿
回复时间:2008-6-26 16: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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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的保护应该面向企业还是应该面向公众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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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近日参加辩论赛遇到这样一个辩题:知识产权的保护应该面向企业还是应该面向公众,我方是前者,请问该如何论证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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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59.44.37.42
留言时间:
2007-4-6 13: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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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从立法角度来讲,我觉得应当二者兼而有之,但是站在辨论的立场,我想,你只要自圆其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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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admin
回复时间:2007-7-16 16: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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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知识产权的问题想请教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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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词算知识产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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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18.12.27.154
留言时间:
2007-2-6 13: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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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如果具有原创性,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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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admin
回复时间:2007-7-16 16: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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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新型 |
留言内容
留言者:maliang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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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不公开留言,留言者登录后才可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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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59.44.67.196
留言时间:
2007-2-1 13: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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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此为不公开留言,留言者登录后才可以查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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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admin
回复时间:2007-7-16 16: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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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知识产权的问题想请教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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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在一次活动中递交了公司自己的策划方案,后来因为一些不确定因素被甲方否定啦,后来在活动中却运用了我们公司方案中的内容,这个算是侵权吗?我们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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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21.232.29.99
留言时间:
2006-12-5 10: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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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这个可能要结合当时的招投标方案和策划方案本身以及对方的操作方式来具体分析,因为其中存在很多的变数,可能涉及侵权,也可能涉及违约,也可能涉及不当得利。建议带材料来面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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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杨介寿
回复时间:2006-12-18 1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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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用新型检索报告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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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最近在市场上发现有人利用我的专利生产、销售侵权产品,我准备向法院起诉。我查阅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其中规定实用新型专利起诉要提供检索报告。我想问,如果我的检索报告还没下来,又想抓紧时间起诉,有没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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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20.186.110.141
留言时间:
2006-8-16 3: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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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关于这个问题有专门的说明,检索报告不是起诉的必要条件。起诉只要符合民诉法108条之规定,法院应当受理。
以下原文供参考:
关于对出具检索报告是否为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的请示的答复
(2001)民三函字第2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2001]279号《关于出具检索报告是否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条件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该司法解释是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的,主要针对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因被告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导致中止诉讼问题而采取的措施。因此,检索报告,只是作为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性的初步证据,并非出具检索报告是原告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该司法解释所称“应当”,意在强调从严执行这项制度,以防过于宽松而使之失去意义。凡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均应当立案受理。但对于原告坚持不出具检索报告,且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宣告该项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如无其他可以不中止诉讼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同意你院请示中的第二种意见。
二00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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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admin
回复时间:2006-8-16 12: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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